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11130683E0916322XR/2023-01290主题分类:统计发布机构:安国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2023-01-13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安国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安国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安国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3-01-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要求,现公开安国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和文件要求,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努力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落细落实信息处理费政策。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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