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740171614/2025-03487主题分类:电子政务发布机构:安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5-10-23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安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安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机构:安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10-23

 

为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按照《保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保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安国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安国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3日

 

 

 

 

 

附件

 

安国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印发安国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

(一)第一条为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河北省定价目录》(冀发改价调〔2022〕156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3〕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修改为“为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生产方式和生方式,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河北省定价目录》(冀发改价调〔2022〕156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公价规〔2023〕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十五条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国库,代收单位手

续费从垃圾处理费支出预算中列支”修改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全额上缴国库,代收单位手续费

垃圾处理费支出预算中列支

(三)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安国市发展和改革局、安国市财政局、安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国市税务局按职责负责解释删除     

(四)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修改为本办法自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二、《安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国市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

(一)将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保定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修改为“为了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根据《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河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保定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级储备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修改为“ 本市行政区域内县级储备粮的计划、储存、轮换、动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县级储备粮,……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三)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县级储备粮的费用管理标准,参照中央、省级储备粮管理费用的标准执行”修改为“县级储备粮的费用管理标准,参照中央、省级和市级储备粮管理费用的标准执行”。

(四)将第二十九条“安国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县级储备粮的储备管理情况,并将统计、分析情况及时抄送安国市财政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安国市支行”修改为“安国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县级储备粮的储存管理情况,同时将统计、分析情况及时抄送安国市财政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安国市支行,并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五)将第三十四条级储备粮轮换形成暂时空库的,空库时间可按轮换批次滚动计算不得超过4个月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空库时间的,须报安国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安国市财政部门共同批准”修改为“级储备粮轮换形成暂时空库的,空库时间可按轮换批次滚动计算不得超过4个月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空库时间的,需报安国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安国市财政部门共同批准。在规定的空库时间内级储备粮的管理费用补贴照常拨付级储备粮超过规定的空库时间包括经批准延长的时间不能入库的,对空库部分停止拨付贷款利息和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

(六)将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县级储备粮的轮换费用,参照中央、省储备粮轮换费用的标准执行”修改为“县级储备粮的轮换费用,参照中央、省和市储备粮轮换费用的标准执行

(七)将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删除。

(七)将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删除。

                                                                          

安国人民政府                                              20251023印发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