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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740171614/2022-03276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安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22-01-09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安国市疫情防控最新提示
安国市疫情防控最新提示
发布机构:安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1-09

 安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

最新提示

 

 

一、凡2021年12月25日以来,目前所有在安且去过天津市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备,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自即日起,所有自天津市来安返安人员要积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进行报备,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特别是在天津上学的安国市籍学生,返乡之前要积极主动报备,配合社区(村)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境外来安返安人员要提前向村(居)委会报备,实行14 7 7天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采取居家措施期间,遵守村(居)管控规定。

 

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人员和有阳性病例发生的县(市、区)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来安返安,已经来安返安的,要实行“14 7”天隔离管控,其他人员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

 

四、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的来安返安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安后立即向村(居)委会报备行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足不出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报告。

 

五、去外省旅游、出差以及在外省务工人员、学生等返安,到安后立即到村(居)委会报备,并在24小时内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上报。

 

六、有在国外、省外工作学习的亲属,劝导尽量在当地过春节,减少人员流动。做到不聚集、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打疫苗。

 

违反相关规定,不主动报备,造成新冠疫情传播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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