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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801238/2023-01211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机构:安国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2025-11-20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安国市民政局
安国市民政局
发布机构:安国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11-20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标准。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三)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市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和标准。组织研究全市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方案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含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组织、指导市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市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拟订和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局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和指导民政信访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职业健康有关工作。

负责组织起草有关政府规章草案,承担全市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负责民政系统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机关及其所属管理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中央、省、市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其所管理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

负责机关及其管理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及其管理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老干部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管理股。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拟和落实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级、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方面救助有关办法。

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担市社会组织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将物委会、业委会统筹管理纳入社区治理,做好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服务。指导社区组建物委会,发挥协调监督作用,深化社区协商共治。指导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居委会实行自治管理。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拟和落实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促进全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三)社会事务和老龄工作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经营性公墓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处理涉外殡葬事务,负责全市火化证、骨灰安放证、婚姻登记证的发放和管理。

组织研究全市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方案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含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以及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组织指导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担市内重要自然实体的命名和更名审核工作。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并协调落实全老年人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拟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协调推动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

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标准拟和落实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办公地址:安国市朝阳路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夏季) 13:30-17:30(冬季)
联系电话:0312-3552319
负责人姓名: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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