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800745/2024-01293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安国市卫健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安国市卫生健康局、安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
安国市卫生健康局、安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卫生健康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 ||||
发布机构:安国市卫健局 发布日期:2024-09-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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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卫生健康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 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按照安国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国市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医疗行业部门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抽查对象:辖区范围内所有监管的医疗机构。 抽查比例:医疗机构抽取8家单位。 三、联合抽查部门和抽查检查事项 (一)安国市卫生健康局抽查内容 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计划生育的监督检查;对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护士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血站、单采血浆站执业情况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安国市医疗保障局抽查内容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四、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市双随机办沟通、协调此次联合抽查工作。各抽查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到双随办。 (二)检查方式及流程 1.安国市卫生健康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分派至有管辖权的医疗保障局。 2.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3.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对抽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在依法对被抽查单位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后,在抽查时间截止日期前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系统并公示。 2.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成立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双随办统一安排部署,抓好落实,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配合卫健局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加强信息反馈。要认真梳理联合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及时反馈至市双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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